拇指长的疤,浑身气质变得冷冽,多年征战让他不在是当初的那个少年。我小声道:「可是,我等了你三年。」他站在我面前,我却觉得他离我极远,我迫切得想打破这种氛围,急急伸手拉住他的衣摆...我的未婚夫出征回来了,他带回来一个女子,女子穿着红色长衫,腰间系着弯刀,自城门打马而来,张扬艳丽,像极了春日里漫山遍野的映山红。「原来宁臻喜欢的姑娘,是这样。」她抱臂看着我,挑了挑眉,语气听不出喜怒。而宁臻只无奈瞥了她一眼。「儿时诺言,做不得数。」好一个儿时诺言,作不得数。我等了他三年,却等来了这句话。宁臻从边关回来了,闻言第一时间我就去宁府找他,却被告知他和言姑娘去马场。我又跑去了马场,只看见两人骑马追赶那只逃窜的兔子。他们笑声爽朗,让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初见宁臻的时候。他们很默契,带着别人融不进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