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一天的主色调?,简单至极。 阿茁搬家的第二年,我一十五岁,妈妈安排我相亲,她想要我同所有女人一样,早早结婚,生子,然后看着孩子们长大,再结婚再生子,周而复始。 我不同意。 因为一旦走上这条道路,就会重蹈大全班嘲笑自己的覆辙。退一步说,哪家小伙愿意娶个笨媳妇呢? 阿茁搬家的第五年,我二十岁,学会了做美味的蛋糕,与妈妈商量开了个蛋糕店维持生活。 也就是这一年,我被迫与前条街的一个男人呆在一起谈情说爱。 有一天,我问他认不认识一个叫阿茁的人? 阿茁?那个男人说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。 我年少被囚禁在家不得出门,对街坊邻居也就不太了解,但眼前人比谁都爱疯跑,怎么会不认识?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