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想到你明知道对面的目标是你,你会有生命危险,还是同意了参与这次行动。” “吃了这么多苦头,人也没找到。你不后悔吗。” 我看着那张复印件。 本名陈秀兰,二十三岁,原为被拐人员后加入犯罪团伙。拐卖妇女儿童罪,故意伤害罪,数罪并罚,判处无期徒刑。 “不后悔,我想带林盼儿回家。” 他没再说话,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,上面的地址是我家。 李队说这是在犯罪团伙的窝点里面找到的,应该是李盼儿想寄给我的信但被他们拦截了。 幸好他们没销毁这封信,还可以拿回来给我。 “周寻,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这封信。” “回老家那天我在家里看到了一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。她穿着我的衣服,梳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