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江黎月更新时间:2026-04-17 04:16:21
穿到古代第三个月,我饿得只能啃树皮。 没办法,我写了一本小说拿去卖。 结果这本书火了,全城的公子小姐都在追更。 我靠着稿费买了个小院子,日子刚舒坦点,突然来了一群官兵。 “奉天承运,皇帝诏曰:召《霸道王爷爱上我》作者入宫觐见!”我傻了。 原来我写的男主,和当朝摄政王重名了。 我把摄政王墨厌笙写成了恋爱脑。 r1cSM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爷也还是那个王爷。” 他站起来。 “行了,本王走了。” 我送他到门口。 他上了马车,掀开帘子,看着我。 “江黎月,新书写好了,记得送进王府。” 我笑了。 “好。” 马车走了。 我站在门口,看着它消失在街角。 老太太凑过来:“闺女,那是谁啊?” 我说:“一个老朋友。” 她说:“什么老朋友?我看他看你的眼神不对。” 我笑了笑,没说话。 转身进屋,继续写书。 新书的男主,是个王爷。 但他不是墨厌笙。 他是书里的王爷,可以恋爱脑,可以为了女主放弃一切。 ...